黄明志验血没吸毒?为何警方曾验出多种毒品成分?
这几天,黄明志(Namewee)的名字,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。
原因很简单—警方早前指他尿检对多种毒品呈阳性,但最新流出的 正式化验报告却显示:阴性,没有吸毒!
一边是“多种毒品成分”,一边是“验血没事”,网友当然炸锅:
到底是谁在讲大话?
时间线一次讲清
先讲清楚最重要的一点:
这起事件里,根本不是“同一层级的检测”在对打。
🕒 第一阶段|警方现场检测(初检)
警方当时进行的是:
- 现场尿液快速检测
- 使用的是 即时检测试剂(rapid test kit)
结果显示:
对多种毒品类别呈“阳性反应”
于是案件被定性为:
- 涉嫌吸毒
- 涉嫌持毒
并依法提控。
但这里要划重点:
现场快速检测 ≠ 法律最终证据
🕒 第二阶段|样本送往国家化验机构(复检)
之后,警方依法将:
- 尿液 / 血液样本
- 现场搜获的疑似药丸
送往 国家级化验机构,
使用的是更高阶的实验室仪器检测。
最终报告结果:
未检测到受控毒品成分(阴性)
也就是说—在司法层级可采纳的标准下:没有吸毒。
为什么会出现“前阳性、后阴性”?
这不是第一次发生,也不是个案。
关键原因主要有 4 个 👇
原因一|现场尿检“假阳性”并不罕见
快速检测试剂的原理是:
只要结构相近,就可能“误判”
以下情况,都可能导致假阳性:
- 某些止痛药、感冒药
- 中枢神经相关处方药
- 特定保健品或代谢物
- 甚至部分食品添加物
试剂宁愿“错抓”,也不敢“漏抓”
所以:
✔ 初检阳性
❌ 不等于真的吸毒
原因二|尿检 vs 实验室检测,本来就不是同等级
简单讲一句人话版👇
- 现场尿检:
快,但不够精确 - 实验室检测(如 GC-MS / LC-MS):
慢,但能精确拆解分子结构
法院认哪一个?
只认实验室报告
原因三|“现场搜到疑似药丸”≠ 已构成毒品
警方确实在现场搜获 疑似药丸,但在法律上:
- 外观不像
- 颜色不算
- 试剂变色也不算
必须经过实验室成分鉴定,确认含有受控毒品,才成立证据链。
如果化验结果显示:
不含非法毒品成分那就—不能算毒品。
原因四|警方程序没错,但“程序 ≠ 定罪”
这一点很多网友误会最大。
警方当时的做法是:
✔ 按程序
✔ 依初检结果行动
✔ 合法拘留、提控
但司法系统本来就设计成:
给“复检”和“翻案”的空间
所以不是警方乱来,而是—最终裁决权从来不在现场,而在实验室和法庭。
嘛嘛档点评一句 :
这件事真正该记住的,不是站谁那边,而是这句:
“现场验到”不等于“法律成立”。
黄明志这次,是被“初检阳性”推进舆论风暴,但也靠“正式化验报告”把案件拉回法律轨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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