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“没有报备出门”,换来的却是一顿拳脚。

这起发生在峇株巴辖的家暴案,看似简单,却让人越看越心寒。一名39岁的罗里司机,因为妻子未经他同意外出,竟在家中对她动手,掌掴、打胸口、甚至用脚踢。

这一切,不是在什么街头冲突,而是在一个有6个孩子的家庭里发生。

案发当天傍晚6点半,两人因“外出有没有报备”起争执,情绪失控之下,暴力直接升级。对很多人来说,这种理由听起来荒谬,但对受害者来说,那一刻却是真实的恐惧。

她不是没有选择沉默。她选择报警。

警方隔天下午将男子逮捕,案件随后带上法庭。面对两项控状,刑事法典第323条文(蓄意伤人)以及第326A条文(家暴),被告在庭上却选择否认有罪。

没有律师,没有解释。只有一句:不认罪。

法庭最终允许他以2000令吉保释外出,但条件是必须定期报到,且不得骚扰受害者。案件也定在5月中再过堂。

但比起法律程序,更让人不安的是背后的那种“理所当然”。

因为“你没有跟我讲”,所以我可以打你?

很多人看到这类新闻,第一反应是愤怒,第二个反应却是沉默,因为太熟悉了。控制、责骂、动手,这些在很多家庭里,并不是“新闻”,而是长期存在却不被说出口的现实。

这不是一巴掌的问题。这是一种把“关系”变成“控制”的思维。

婚姻,从来不是谁批准谁出门。更不应该,用拳头来决定谁对谁错。